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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来源: 北京债务追收律师
[导读]:  戴可欣律师,北京债务追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

 戴可欣律师,北京债务追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

  大家或许都对公司法的知识有或多或少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呢接下来将由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途径,可以帮助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避免财产损失。但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1、是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2、是保全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且在保全后应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3、是对特殊的财产有特殊的保全规定,如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而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变卖后保存价款,又如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能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4、是其他单位或个人有协助义务,主要指对债务公司到期应得收益或债权采取保全时,其他单位应协助限制债务公司支取,不得随意清偿。

  二: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对策三:公司吊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要赔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同时,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可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因此,公司股东不及时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赔偿。

  四: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连带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该司法解释明确了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时,应承担的债务不以公司解散时的实际财产为限,而是以股东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清偿。

  想必在您细心的阅读完以上全文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的掌握了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相关知识。为您详细整理的有关公司欠款不还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你还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来咨询律师。期待你的到来。

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债务的偿还本就是个人自己应该的事情,因为没有人的钱是随随便便就得来的。现在有很多人的借了很多信贷机构贷款,但是没有办法偿还,所以被银行列黑名单候选人。那么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及其相关问题。

  一、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欠钱长期不还怎么处理

  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三、贷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办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放贷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不主动履行判决的,会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法院会判贷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归还贷款,真没钱的话也没什么,如果有钱不还的话就犯了据不执行判决罪,要负刑事的。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处理及其相关问题,个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偿还债务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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